与拆迁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岳母一套五十多平米的房(房产证是岳母的),由拆迁公司安置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新建房作产权调换房,多出的部分面积,由我出资,并说好新房产证上加上我与妻子的名字。去年年4月,我夫妇、岳母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书中的被拆迁人是岳母,我们夫妇是共有人。现在要办新房产证了,拆迁公司却说不能加我们夫妇的名字,并且单方面说原协议书无效,要重新只与岳母一人签协议书。请问拆迁公司的行为合法吗?我们能坚持按原协议书办吗?
2012-01-08 00:37 qiaosh……(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8 08:19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