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买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我于2011年9月17日与买我一房产者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其中第六条约定10月18日前办理过户手续;补充条款第4条约定最迟不得晚于上述日期向银行支付一切相关费用,否则视作逾期付款;附件三付款协议第2条约定交易中心出具房产证和以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由银行支付我第二期房价款45万元;合同第九(三)条约定逾期应支付日万分之三违约金,逾期15日仍未支付完毕我有权解除合同,买方须支付20%房价款违约金,还得弥补我包括律师服务费等实际损失。由于我不慎于11月8日在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当日将钥匙交付买方和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导致其逍遥地迟迟不向银行交付相关费用,造成我经过反复努力才于12月28日获得余款。买方欺人太甚,请问我可否和如何追究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2-01-07 23:20 nogier(上海-长宁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1月09日 10时45分
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违约金的支付。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面谈,更多问题欢迎登陆上海李军桥律师网。
2 白崇城律师 2012-01-08 00:51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如需进一步的咨询等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如需进一步的咨询等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3 袁文祥律师 2012-01-08 12:08
按协议约定履行!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4 李军律师 2012-01-08 12:32
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详细情况,可以带合同来电联系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01-08 13:07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和我电话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6 张向锋律师 2012-01-08 16:37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7 姚艳艳律师 2012-01-08 23:18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