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上班时突然猝死,我妈应得到那些赔偿 我爸是一名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2009年12月28日下午4点半左右,正在施工时突然倒在地上,被送到医院半小时,经抢救无效身亡。现施工单位总在强调他是病,不是被人害死的,关于民事赔偿给七八万,我觉的这不公平。我爸生前,我家一切经济来原都靠他,现在我妈身体不好没有劳动能力,弟弟17岁还没工作,实在太难了,我想要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
2009-12-31 05:39 李艳平(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12-31 06:3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人在工作期间因病抢救无效,在48 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待遇应在15 万元以上。
2 孙新律师 2009-12-31 07:14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3 孙新律师 2009-12-31 08:06
如果你爸的死亡与工作有关,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09-12-31 09:19
很明显,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困难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权。如需要与我联系。
5 谷友军律师 2009-12-31 10:37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班期间属于工伤。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第一步先确定工伤,如果单位不予报工伤。家属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劳动合同、死亡证明、主体身份证明等材料申报工伤。这是重要证据。
6 孙新律师 2009-12-31 11:04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 110网律师 2009-12-31 11:32
工人在工作期间因病抢救无效,在48 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
8 孙新律师 2009-12-31 14:22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咱们具体谈谈,你说好不?
9 孙新律师 2009-12-31 15:41
那你们可以找律师维权。我也觉得不公平。
10 孙新律师 2009-12-31 17:38
尽快做工伤认定,据此要求赔偿,最大化争取赔偿
11 赵江涛律师 2009-12-31 17:39
本人代理工作赔偿,请与律师联系
12 孙新律师 2010-01-01 20:4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3 2010-01-02 00:32
属于工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建议聘请律师计算赔偿数目作为与对方协商赔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