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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正常辞职,当时办理解除合同时是否有"属于个人原因"的附加说明?
04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正常辞职,当时办理解除合同时是否有"属于个人原因"的附加说明? 律师您好:我在04年与中石化高化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今年中石化开始发放房补,但对于象我这样已辞职员工他们排除在外,理由是09年前个人原因辞职的不能享受.我想咨询一下,好象在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无特殊情况都是按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处理的是吗?对于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2012-01-07 14:40 jimmyc……(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7 14:5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2 李军律师  2012-01-07 17:39
辞职是你的权利,这方面,新旧法没有什么区别。
你的了解有误区;
关键看公司发放房补的条件是什么,你是否有权利获得?
建议来电咨询或预约专业劳动法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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