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如何维权? 我身边有一个案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时间:2008年11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时间:2009年3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诉通知书》时间:2009年11月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诉通知书》时间:2010年8月23日。分别于2010年1月20 日和2011年3月11日通过特快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目前没有作出裁定。请问该如何维权?到检察院抗诉,向哪个检察院?受到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2012-01-05 19:31 l20112……(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1-05 19:38
答:1、抗诉不受时间的限制;2、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诉;3、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与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