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和妻子于2008年9月10日结婚,有一儿子。儿子在2个月大时查出患有严重疾病,开始我和妻子两人一起带孩子在北京一家医院看病,后来妻子抛下我和孩子,失去联系至今。去她家找过很多次,她父母搪塞说不知道自己女儿在哪?现在我想离婚,请问需要什么手续?之前为孩子看病的医药费她是否需要承担;如果离婚,她除了需要承担抚养费之外,孩子今后的医疗费她是否需要承担;另外她这种行为构不构成【遗弃罪】?
2012-01-05 18:00 tdE3694(浙江-温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1-06 01:31
1,不构成遗弃罪。
2,医疗费需要承担。
2,医疗费需要承担。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1-06 05:35
不属遗弃罪的,可以起诉解决。
3 谷友军律师 2012-01-05 18:02
可以带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诉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要求她承担婚后所欠债务及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以要求她承担婚后所欠债务及支付孩子抚养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2-01-07 11:42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