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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进的公司,现在公司让我们去上海,不去就辞工,请问我们可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2008年11月20日进的公司,现在公司让我们去上海,不去就辞工,请问我们可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签的合同是深圳的,合同约定是深圳地区,2008年11月20日进的公司,现在公司让我们去上海,不去就辞工,请问我们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2012-01-05 15:47 anny2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05 16:22
三个半月工资。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1-19 19:08
经济补偿金约为三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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