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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服装厂上班,今年五月份干了29天休息两天(包括五一劳动节的一天)每天干12个小时不算吃饭的时间
我在服装厂上班,今年五月份干了29天休息两天(包括五一劳动节的一天)每天干12个小时不算吃饭的时间 我在服装厂上班,今年五月份干了29天休息两天(包括五一劳动节的一天)每天干12个小时不算吃饭的时间,与我和他们签的合同不符(合同上写着:每星期休息一天自愿加班)合同只有一份还让他们拿走了。并且他们说是全计件的,可是他们却不说工价。还有(总产量两万多件,我所在的工序也达标了还做了其他的一些工序,有人所在工序没有达标更别说做其他工序,虽说工序不同价位不同,但我和她也不能相差1000多元呀,听说是组长发工资,那发的多靠的就是拍马屁了)(我发了4200元包括全勤奖200元)我有权找人事部吗?有权解除合同吗?工资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呀?
2016-07-08 00:38 ask201……(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如超律师  2016-07-08 12:38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详情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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