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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畸形,医院没有检查出来,请问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胎儿畸形,医院没有检查出来,请问要承担相应责任吗? 2011年5月    我怀孕,宝宝我们取名叫:笑笑 预产期2012年2月14日
2011年6-8月  在上海长宁中心医院做检查

考虑后期生养婆婆照顾我方便,就回老家建卡了
2011年9月2日(怀孕17周+2) 老家医院建卡,并做相关检查,包括唐氏+B超等

2011年10月4日(怀孕22周整) 老家医院做相关检查,包括血糖+B超(医生说为了检测胎儿是否畸形)
10月4日做完检查,老家医院跟我说,结果都不错,没有问题。我当时很开心,也很放心。

 

2011年11月14日早晨,在上海,我突然腹痛难耐。老公就陪我去长宁中心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给我做B超,发现我左侧卵巢长了一个囊肿,绕到输卵管上,并且发现我宝宝好像没有胃泡。当时由于我十分疼痛,医生说我必须马上做囊肿切除手术,宝宝是否畸形,当时已经宫缩,也查不出,再不做手术,宫缩时间长了恐怕也保不住宝宝。就这样:
2011年11月14日  我在上海长宁中心医院做了卵巢囊肿切除手术,为保住胎儿,我打了三天的保胎点滴;
2011年11月22日  上海长宁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胎儿多发畸形,应该不能要。建议我去上级医院再做个检查。
2011年11月30日  周三,上海红房子医院特需门诊专家确诊,胎儿多发畸形,建议立即引产。


令人悲哀的事情是:胎儿30周了,因为建卡建在老家,所以上海所有的医院都不接受我的引产手术,因为超出28周引产,要算相应医院的新生儿死亡率。无奈之下30号晚上我老公就带我回了老家。


2011年12月2日晚   老家医生在我肚子上注射了引产药
2011年12月4日    笑笑出来了,只是是一个死胎,男婴

家里的医生很可笑,在我分娩之后,一个医生跟我说:“上海的设备真神奇啊,做B超什么样,生出来就什么样。姑娘,幸好你发现了,不然你生出来也是个丢人现眼的孩子呢。”


其实如果当初医院他们做唐氏和B超检查出来胎儿畸形,事情就不会拖到现在。我的囊肿,微创打孔手术也就可以解决,不至于要破肚子。但是如果我不是我突发腹痛,那么宝宝的畸形也不会知道,如果生下来呢?这个责任谁来担?所以请问各位,我这个情况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2012-01-05 10:01 linlid……(上海-长宁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2-01-05 16:07
老家医院检查存在问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2 张向锋律师  2012-01-05 16:08
医院误诊,存在一定的过错,但鉴于宝宝已引产,避免了更大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因此,你可以找医院协商解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05 18:39
医院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01-05 20:34
有几个问题还需证实:
1、胎儿畸形出现的病理机制是否为怀孕22周应当发现?
2、卵巢囊肿与胎儿畸形有无病理上的因果关系?

只有医院在产前检查中出现漏诊、误诊的过错时,才应当赔偿因此对你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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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
5   2012-01-06 14:12
你好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如果医院当初存在过错的话,就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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