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欺诈合同吗 我在今年2月份和卖方签定了这样的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原协议书上写转让套间房的面积约75平方米,杂物房`公摊面积约12平方米.现经房产局测量套房套内面积是66.57平方米,杂物房面积是8.09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0.25平方米,这样的数字变是否具有欺诈行为?后来我还和卖方又签定了一份合同,后来这一份合同其中就有一条以前的合同无效,如有纠纷以后来这份合同为准,前面那份合同是否据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应该以那份合同为准.
2009-12-26 23:56 吴文杰(广西-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2-28 11:54
如果是二手房,而与原房产证上一致,则过错不在于卖方;如果是合同房,没有经过测量或者与原购房协议上的面积一致,那过错方也不在于卖方。但不管卖方有无过错,买房如果认为这样变化后不符合你的要求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