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认定 我是个人机械租赁 2011年10月份租了一台挖机给施工单位干活,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但是施工过程中有台班签证单,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到时候按时间结算。在11月份施工过程中,挖机发生意外事故,扒树枝的时候, 不小心把工人砸伤,工人就是当时指挥我扒树枝的人,没有施工单位的人在旁边指挥,工人在医院的医疗费和营养费还有误工费,施工方让我承担一半,还压着我的钱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施工单位不是总承包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一个小建筑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2-01-01 18:47 zd5850……(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2年01月01日 18时54分
答:意外事件,由雇主承担雇员的损失,你没有过错,可以按照公平原则适当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2-01-02 00:30
协商不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