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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基本工资,违法吗
降低基本工资,违法吗 我公司(广东现在许多企业就这样)现在动员全体高低薪的员工改签劳动合同,以前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五千左右的变为东莞最低底薪770,其他的差数,就改为津贴,就比方8000的基本工资改为770加7230
  此作为:公司开除员工,就按照770赔偿;公司效益与津贴挂钩,效益好,就全部给你,效益差,就少给
  在此请问:公司改签劳动合同作为是不是违法?如果以前劳动合同到期,而现在又不接受此合同,此情况下,公司公司开除员工,会赔偿吗?是按照以前基本工资赔偿吗?
2009-12-25 05:59 zdw430……(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翠英律师  电话:13433031325  2009年12月25日 08时31分
1、员工完全可以不同意改签劳动合同,公司的作法属违约。
2、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公司应补偿员工;如果降低了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也要补偿员工。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到期的补偿,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的员工月工资,是员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实际工资,如果工资高于东莞地区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三倍作为平均工资。
降低基本工资,社保肯定会降低的,住房公积金不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2 110网律师  2009-12-25 07:32
1.双方同意的就合法,不同意的可以拒签。
2.被开除,员工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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