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2010年9月份1000元工资 我于2010年3月8日到某培训学校上班,主要负责学生每月的住宿和水电费的管理。该校主管领导把学生的2和3月没有付清的住宿费帐单于2010年4月6日交给我,于是我感到纳闷,因为他没有把以前的费用结清,不是我负责的范围,怎么叫我去学生那里收取呢。请问律师我们交接帐单的时间是4月6日,4月6日之前的这些费用该不该由我负责,我怎么来维权呢。
2011-12-31 17:29 zhiyon……(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2-01-01 17:13
可以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