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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一个赌场里赌输了钱.第二天没钱还人.开赌场的人就带他去贷高利贷..
朋友去一个赌场里赌输了钱.第二天没钱还人.开赌场的人就带他去贷高利贷.. 当时是我朋友去一个赌场里赌钱.场里都是用筹码来计算的.当时我朋友是输了二万七千块钱.第二天没钱还给开设赌场的人.开设赌场的人就带着他和他老婆去向开赌场认识的朋友贷高利贷.当时就借了一万五.字是这样写的.借款人是我朋友的老婆.担保人是我朋友.没写利息.但他们双方约定的利息是一万五每天一百块的利息.利息已经交了两个月.也就六千块的利息.现在我朋友没钱在交利息了.放高利贷的就要起诉我朋友.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事情到法院会成立吗?我朋友该用什么方法保护自己呢?
2011-12-30 20:59 309252……(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奇斌律师  2011-12-30 21:42
积极搜集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1-12-31 09:28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故你可以持已经给付的六千块利息来抗辩,已经超额支付利息了,请求在本金部门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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