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担保高利贷 今年5月份,我碍于朋友情面,帮朋友去担保了三万高利贷,现在朋友没钱还,债主找到我。经过协商债主同意我出1到2万而放过我。但是那张借条却不能给我,也不能把借条上我担保签名的地方撕给我。他说可以另写一份申明,说与我解除担保关系。请问这样的话那份申明合法吗?该怎么写那份申明,以防止他反悔?
2010-09-13 20:43 a36956……(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9月13日 20时47分
只要让他写明从此不再追究你的担保就好了。此外,你还款的部分,可以要求你朋友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