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注明三年后偿还借款,中途朝她要过,他未归还,可是已过去6年是否欠条就作废了怎么证明我中途要过钱 我于2002年借钱给我的一个朋友,当时他说三年以后偿还,可是由于种种原因,他当时并没有钱还给我,我处于人情没有朝他要,中途也曾口头朝他要过可是都没有还钱,他现在有钱了,我朝他要时他却说已过三年期限,欠条作废所以拒不还钱,还说告到法院也没用,说这是法律规定,可是我现在很急需那笔钱,请问我还能要回我得钱吗?怎么证明我想他中途要过呢?
2011-12-30 14:32 WLU689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