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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前段时间跟一个年满十七岁的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朋友并没有采取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
我朋友前段时间跟一个年满十七岁的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朋友并没有采取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 我朋友前段时间跟一个年满十七岁的女士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朋友并没有采取暴力或者威胁的方式。过后女方要求我朋友给予一千块钱赔偿金。我朋友给了三百并保证剩下的钱分五个月给。现在女方监护人要我朋友赔偿四五万。不然就告我朋友强奸。我朋友属于强奸吗?还是对方构成了敲诈勒索?
2016-07-01 22:34 ask201……(四川-自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7-01 22:36
双方自愿不涉嫌强奸。对方涉嫌敲诈勒索,建议报警处理。
2 陈铠楷律师  2016-07-01 22:36
不构成强奸。也不构成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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