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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遗产判决,当初的共同共有的人员子女是否也可以有份额?
房子是遗产判决,当初的共同共有的人员子女是否也可以有份额? 房子是当初遗产继承,当时其中四个子女共同共有2间房屋,请问这四个人的子女家属是否也有继承的份额。现在面临拆迁,是不是这四个人的子女也有安置的份额?能不能这四个人的子女再次进行析产?  另外面临强拆,而且开发商也承认的情况下,怎么打官司定罪?他们赔付了一些物品,人身损伤费用,但是我们可不可再追责?
2011-12-29 21:46 拆迁(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2月29日 22时10分
四个子女如果建在,还不涉及其亲属继承的问题,具体事宜可以来电说明
2 孙新律师  2011-12-29 21:4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3 赵江涛律师  2011-12-29 21:50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4 孙新律师  2011-12-29 21:54
四个子女家属没有继承份额。拆迁需要看当地的政策。具体可详谈
5 谷友军律师  2011-12-29 22:03
您好,四个子女家属没有继承份额。
6 李同红律师  2011-12-30 05:18
四个子女没有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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