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届租客(非房东)是否有权出租房东的店铺? 我租了个店铺做餐饮(店铺为违章建筑,无房产证),之前租铺的时候租客冒称自己是房东亲戚,代理房东打理店铺,后来发现他其实只是上届的租客。他生意不好关了店门并贴出店铺出租,后将店铺以高于房东的出租价将房子转租给我以此获利,并收取押金,双方签约半年,其间租客隐瞒了大量的事实,包括我问他店铺前面是否可以摆餐桌他说完全可以,而实际上他在做餐饮在铺外摆桌的时候就经常遭到城管的制止。出租不到两个月,我也发现此地并不适宜做餐饮,于是找房东商量退铺,房东同意退押金(房东收的是上个租客的押金),但此时上届租客以当初我们签有协议签了半年为由,拒还押金,想继续赚取高出的转租费,请问各位老师我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非常期待各位不吝告知,感激!
2011-12-28 09:39 start2……(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电话:4006777998 2011年12月28日 09时55分
上届租客对于你没有侵害法律 对于房东侵害了法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