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署了三年合同,现要从深圳搬去上海,有系列问题望解答。 我与公司签署了三年合同,现只履行了二年多,公司年后要搬去上海,现摆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去上海,要么走人,请问如果走人的话能得到赔偿吗?
注 :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上有两个地址,一个是上海工厂的地址,一个是深圳销售部的地址,进公司那会儿没任何人说过要去上海上班的,现在因为经营问题要搬离深圳。
注 :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上有两个地址,一个是上海工厂的地址,一个是深圳销售部的地址,进公司那会儿没任何人说过要去上海上班的,现在因为经营问题要搬离深圳。
2011-12-27 18:36 Cather……(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12-27 19:04
按合同履行
2 110网律师 2011-12-27 18:43
如何合同约定了上海也是工作地址,则不服从公司安排没有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1-12-27 18:43
你好,如果不去,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张勇律师 2011-12-27 18:48
1,公司若搬迁到深圳以外,你不去,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2,但若公司约定了两个地方,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在深圳之内搬迁,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2,但若公司约定了两个地方,你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