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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10年,合同已经延续签了3次,现在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
在公司10年,合同已经延续签了3次,现在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 在春节后发一份通知,薪资按去年的80%发放,目前已经发放3个月,现在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还未满),那么请问补偿金怎么计算,按全额工资算还是打折以后的工资算?还有哪些补偿可以提出?
2016-06-28 21:31 苍天东方(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春香律师  2016-06-29 08:38
可要求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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