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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问题
离婚赔偿问题 去年11月在家办结婚酒席,今年4月领结婚证,去年12月份我的老工开摩托车撞到人,花了5万元,他家来3万元买电器,床上用品,日常用品,花掉了2万,我的父母出了3万元作为赔嫁钱给我,出车祸绝对给了1万元,结婚在一起,因为感情不好,要求离婚,男方一直不答应,并说要离婚就要我赔偿他的钱还要我妈妈给的赔嫁。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2011-12-27 12:02 shuan9……(湖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2月27日 12时25分
通过诉讼来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27 15:32
如无过错不赔偿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1-12-27 15:54
未共同生活或经济困难才存在返还
4 110网律师  2011-12-28 00:52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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