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专柜在员工下班后的营业时间里丢了东西,谁该负主要责任?? 本人是某化妆品专柜营业员,因临近春节人员紧张,公司只安排我一个人上班(本人已在上个月底时分递交了辞呈,离职日期在这个月最后一天),不巧的是在这个月的17号晚上七点我下班之后,柜台发生了失窃事故,导致柜台丢失了将近一万四千多的货品,也因我一时疏忽忘记锁柜台,在这件事情上本人也有一定责任(因为在我上班的一年多的时候里从不曾发生过被盗事件),商场是在次日我在发现东西被盗之后才报的警(当时商场并未安装任何监控设备,保安人员也十分的不充足),现在事情还在调查当中,仍未有任何结果,在此之间公司说要追究我本人的责任,并以此为由来推迟我的离职时间以及扣压了我所有的工资,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痛心,现在我只想知道在件事情上主要过错方是谁,若是公司要扣我的工资,到底怎么扣,扣多少才算合法,另外我的辞呈是否还有效
2011-12-27 00:47 笨笨唐(广东-惠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电话:18611808286 2011年12月27日 08时37分
辞呈有效,公司可以对造成的损失,如需你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