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可以这样卖 您好!我是2004年1月8日结婚,2004年7月12日买了一套房屋,户主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房屋是按揭付款的,代款人是本人,首付款也是我付的。2006年5月10日我就把代款全部还清,2009年3月18日由于我和老婆在闹离婚,所以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卖给他人,现在我还没有起诉离婚,请问我要如何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这套房屋)要回来呢?为什么办理房产交易没有通知我也能办理?谢谢。
2009-12-18 22:39 jxgz00……(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史同广律师 电话:13354632550 2009年12月18日 23时10分
你要了解一下,该买卖是否经过公证。同时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买卖无效。该买卖肯定是无效的。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12-19 09:40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买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