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关于产权和分配问题? 我是外地的,结婚十年了。今年我们家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我因为没有户口,只算收入,不算面积的。公婆,老公和孩子四个人的名子申请了三居。因为三居房价高,所以我娘家人出资了大部分金额首付。不足部分老公再贷款。以后就是老公还贷款,我养孩子。想问下这产证只写我老公和我女儿的名子(我的名子说不能写,因为不是申请人)。朋友们叫我做公证,我感觉也不太好毕竟都是一家人,又不好意思。我就想问下大家,这套房子算婚后财产吗?他父母有份吗?因为我老公还有一个妹妹。谢谢大家了!十分焦急!
2011-12-23 19:07 oa688(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12-23 20:15
经济适用房不是完全产权房。不属于婚后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12-24 20:14
应当有你三人之一的份额。
3 110网律师 2011-12-26 11:21
你好
1、不算产权房的
2、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资产的分配,可以作为证据的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1、不算产权房的
2、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资产的分配,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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