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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单身老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万急!求解答!
上海 单身老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万急!求解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一个单身老人以个人名义在上海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一室户的),本人为其直系亲属(儿子,但父母已离异),经济适用房是母亲个人名义申请的,请问此经济适用房是否在老人百年之后产权及居住权可以直接归入我的名下?如不能直接归入我的名下,是否有别的方式方法可以保留此处经济适用房?是否能转移至我的名下?或者以赠予的方式到我的名下?
2011-05-08 18:42 CiQ2810(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1-05-08 18:50
可以以遗嘱的方式将房屋留给你。
2 高永峰律师  2011-05-08 22:43
经适房产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如果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可分得经适房回购或者转让后,主张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
3 代雨庭律师  2011-05-09 08:18
上海新政策,经适房不能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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