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 如题,我家的集体土地,有产权证,经协商卖给乙方,乙方在土地上盖的房子,当时并未签订合同,请问是否可以收回。我个人认为,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并且未签订买卖合同,应可以追回,但是前期在房屋确权案中,中审判定房屋属于乙方,现在该怎么办。是抗诉还是以集体土地不准买卖为由起诉。
2011-12-22 16:42 5I5J20……(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22 16:44
对终审判决不服,应通过申诉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12-22 16:47
你起诉的方式错了,应当起诉合同无效。那样情况下对房屋给与对方补偿就可以了。详情可来律师事务所面谈。
3 赵江涛律师 2011-12-22 17:01
以集体土地不准买卖为由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1-12-22 17:16
您当时应当起诉买卖协议无效。如不明建议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沈晶律师。
5 孙新律师 2011-12-22 17:49
以集体土地不准买卖为由起诉
6 谷友军律师 2011-12-22 19:49
可以起诉确认买卖无效。
7 李同红律师 2011-12-22 20:24
以集体土地不准买卖为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