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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解决,交通队有权一直扣留肇事车辆么?
交通事故未解决,交通队有权一直扣留肇事车辆么? 2011年9月11日,我驾驶本人的轿车在天津市志成路一带与行人发生擦碰,行人倒地受伤。对方报警,交警认定我是全责。经当天医院检查,对方未发生骨折,只是皮外伤。后来对方一直在医院拖延不肯出院,不与我解决事故。交通队也一直扣留着我的车辆还有本人的行驶证和驾驶证至今。我提出想取回车辆,被交通队负责本次事故交警告知,需要把对方住院以及治疗的所有费用先支付对方,然后还要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才能将车提走。请问这种情况合法么?
2011-12-22 11:45 土屋小虾(天津)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22 13:23
可以申请复核。不符合规定。
2 孙金刚律师  2011-12-22 11:52
交通队的做法不合法。可以行政诉讼。
3 孙新律师  2011-12-22 11:57
建议联系律师详细说明情况。
4 孙新律师  2011-12-22 13:27
缴纳一部分押金就可以提车。
5 孙新律师  2011-12-22 14:47
可以缴纳保证金提车,如果对交警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
6 孙新律师  2011-12-22 15:23
既然交警已认定你是全责,说明事故书已作出,如协商不成,你可以交保证金将车提走,并不是交警所说的情形,如你交保证金后,与被害人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其起诉。如你交钱后交警在扣车是不对的,你可以到其上级机关放映。
7 孙新律师  2011-12-22 21:47
交保证金提车
8 孙新律师  2011-12-22 22:08
这是交警一贯处理办法,谁也没辙。除非有人。是在河东区吗。
9 任爱卿律师  2011-12-23 03:10
交押金提车,至于对方的医疗费等问题归法院,交警已经越权执法。你可以投诉
10 孙新律师  2011-12-25 20:09
顶多交纳一些保证金即可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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