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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农民,夫妻共有一处民宅,共同有一个女儿,我想如果在爱人之前离世,想把我的财产份额让女儿继承
我是北京农民,夫妻共有一处民宅,共同有一个女儿,我想如果在爱人之前离世,想把我的财产份额让女儿继承 我是北京农民,夫妻共有一处民宅,共同有一个女儿,我想如果在爱人之前离世,想把我的财产份额让女儿继承。可以办理吗?如何办理?
2016-06-22 18:15 ask201……(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06-22 18:17
可以,可立遗嘱指定由女儿继承你的遗产
2 宋超律师  2016-06-22 18:18
您好,可以订立遗嘱,由女儿继承的
3 110网律师  2016-06-22 18:20
可以立遗嘱,如有房产证,可以遗嘱公证。
4 申维丰律师  2016-06-22 18:20
您好,可立遗嘱指定由女儿继承你的遗产
5 李同红律师  2016-06-22 18:22
你可以立遗嘱处分你的份额。
6 徐卫东律师  2016-06-22 18:25
这是可以订立遗嘱。
7 孙新律师  2016-06-22 18:46
可以立遗嘱
8 常路律师  2016-06-22 18:53
您好,建议立遗嘱
9 王艳玲律师  2016-06-22 19:29
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
10 孙新律师  2016-06-23 09:40
您好,可以,立遗嘱
11 110网律师  2016-06-23 10:52
可以遗嘱公证
12 李建成律师  2016-06-24 11:35
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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