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的农民,夫妻共有一处民宅。共同有个女儿。我只是想如果我在爱人之前离世 我是北京的农民,夫妻共有一处民宅。共同有个女儿。我只是想如果我在爱人之前离世,把我的那份财产,也就是房子的一半让女儿继承。请问能办理吗?
2016-06-22 18:09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6-06-22 18:10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可以的。
2 宋超律师 2016-06-22 18:11
一般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3 孙新律师 2016-06-22 18:13
您好!可以立遗嘱。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6-22 18:14
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继承权
5 孙新律师 2016-06-22 18:16
您好 可以订立遗嘱明确继承人。
6 徐卫东律师 2016-06-22 18:26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7 孙新律师 2016-06-22 19:12
你好,可以的,如需帮助来电详谈
8 申维丰律师 2016-06-22 20:42
您好,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话可以的
9 李建成律师 2016-06-24 12:41
你好,按法定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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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复你好,夫妻共同以老公老家的宅基地建的房,老公是农民户口,我和女儿是居民户口
2个回复我和老公都是再婚,他之前有个女儿,现在十七岁了,我们婚后夫妻共同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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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您好:我们家现在的房子是和我女儿共同共有,如果我百年后,房子
8个回复如果是给女儿的,怎么算父母明确给女儿的?需要做公证还是怎样?如果是给夫妻共同的
1个回复夫妻离婚女儿八岁我倆都是农民无业,如果上法院女儿判给男方,或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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