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刻意克扣押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与房东的合同中写明,若乙方(我)在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一月与甲方(房东)商议,但当时我是通过电话与房东的儿子表明了不会再租用此房,但现在房东以我没有提前商议为由要我以全额押金作为赔偿,房东儿子现在矢口否认我与他之间的商议,难道我就只能默认了?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或案件可以借鉴一下?
2011-12-21 09:01 吾芯翩爱(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2-21 09:14
法律讲的是证据
2 都燕果律师 2011-12-21 09:38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1-12-21 11:07
您好,建议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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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喻远军律师 2011-12-21 23:06
要有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