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伤人致眼睛轻伤害付什么责任 2011年11月26晚,我们因喝酒发生争吵,当时我俩都喝醉了,他先动手打我,我防卫导致防卫过重,将对方眼睛伤害,当晚我家人当他带到医院,现在还在住院,已有20天了。眼睛也大有好转,医药费用都是们家花的,已经花了1W多了。但是受伤人现在正在住院期间,晚上老是私自回家,从态度也不配合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给他治疗,我付什么责任?如果在继续给他治疗,药费上他们家应不应该承担点。谢谢
2011-12-20 13:00 zIE120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2-20 13:01
建议协商处理,不成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