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到我店里闹事,我伤害了对方该负什么责任 对方是与我市邻居,而且是经营同一行业。今年8月28日,对方五个人过来打我老婆,当时情急之下我拿刀子出来吓唬,期间划伤对方的手背,现在听说是轻伤,我该负什么责任。
2011-11-25 16:43 胡日月(陕西-延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5 17:02
你好!根据你所述,我认为你是正当防卫,即使不是正当防卫,也是防卫稍微过线,辩护的时候一定要往这方面靠拢,为了进一步了解你的案件详情,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5 17:32
你可能已经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负刑事责任。
3 康治斌律师 2011-11-25 18:2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可能已经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构成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你可能已经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构成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