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办欠教工工资,劳动仲裁立案后又不受理,能向法院起诉吗? 原新疆创奇外事职业学校为中外合资学校,09年年初停办,欠下教工近2个月的工资,学校法人失踪,合资方新加坡PSB学院也推翻了支付教师工资一半的承诺,匆忙与职大办学。教工告到劳动仲裁,由于当时学校法人资格尚未注销,顺利立案,但时隔半年开庭时,被告委托人未出庭,劳动仲裁以学校主体不存在为由,不予受理,也不给书面不受理书,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案发多少时间内受理?而且原告因七五事件离开了新疆,回到上海,还能异地向法院起诉吗?谢谢。
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案发多少时间内受理?而且原告因七五事件离开了新疆,回到上海,还能异地向法院起诉吗?谢谢。
2009-12-12 21:09 qianla……(上海-普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2月12日 21时22分
1、只有拿到劳动仲裁机构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起诉到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才会立案。2、不能在异地法院起诉。
2 110网律师 2009-12-12 21:14
一定要仲裁出不予受理通知才可以起诉到法院,不可以异地受理。
3 李军律师 2009-12-13 22:25
不符合法律程序;
只能到新疆当地处理。
只能到新疆当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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