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证明及相关手续办理义务 本人提前一个月E-Mail写信提出离职,人资以我曾被派遣出国为由,要求继续服务1年,不给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注:未签订任何派遣出国附加合同)
请问:
1. 按法规30天后可以自动离开,此时法规是否强制公司必须义务为我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
2. 现在公司事后要求补签关于出国的持续服务合约是否违法?因为出国前并未书面提及要签类似合约,故现在拒绝签署,我的做法是否合法?会否被抓住辫子?
3. 公司以此为由是否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否找仲裁解决?一般仲裁多久可以处理完毕?
请问:
1. 按法规30天后可以自动离开,此时法规是否强制公司必须义务为我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
2. 现在公司事后要求补签关于出国的持续服务合约是否违法?因为出国前并未书面提及要签类似合约,故现在拒绝签署,我的做法是否合法?会否被抓住辫子?
3. 公司以此为由是否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否找仲裁解决?一般仲裁多久可以处理完毕?
2011-12-19 20:17 tyyrlo……(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9 20:27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可电话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12-19 22:05
劳动仲裁要几个月的。
3 张勇律师 2011-12-20 08:21
1,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此事具体你可以先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2,此事具体你可以先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1-12-20 13:11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