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伤害?我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吗? 我是一名个体店主,因门前纠纷,发生冲突,没想到对方突然咬住我的下嘴唇,当时就满嘴是血,到医院缝了二十多针,现在刚刚拆线,当时也报了警,现在派出所提出调节,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要求赔偿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还有对方是不是已经构成伤害?我这算不算轻伤?我是不是还可以要求对方保证我没有后遗症?因为是被咬,我打了狂犬疫苗。
2011-12-19 12:09 ainei(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19 12:49
你可以提出要求赔偿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当然构成伤害。算不算轻伤由公安法医鉴定为准,一般不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