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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 您好,我于2011年5月19日离婚,离婚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现在有人拿着2011年3月份男方的借条(张借条吧)共计11万元(此笔钱是高利贷,但是借条上没有写)来找我要钱(男方现在因涉嫌保险诈骗被检查院批捕),我要是不还,他就要起诉,请问我有责任还钱吗?离婚前男方就一直在外边借款,我为了给他还钱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而且还向亲戚朋友借了20多万,这些男方也知道。急需答复,谢谢
2011-12-19 10:38 tIv3417(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12-19 10:39
1,属于共同债务,你有连带偿还责任。 我的补充: 2011-12-19 10:42

2,你和前夫之间的约定只在你们二人内部有效,对外债务你们二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你来偿还,你需要还钱,还钱后,你可以凭借当时的离婚协议,再向你前夫追偿。
3,高利贷是违法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出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你当时在债权人那实际借了多少钱就还多少本金和法定利息,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的不需要偿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19 11:04
共同债务的,你有义务偿还,但你偿还后可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1-12-19 11:04
共同债务的,你有义务偿还,但你偿还后可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
4 赵江涛律师  2011-12-19 11:23
属于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偿还
5 李同红律师  2011-12-19 13:05
属于共同债务,你有义务偿还
6 孙新律师  2011-12-19 13:08
如果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你负有还款的义务,但是还款以后可以依据你们双方的协议要求对方偿还你
7 孙新律师  2011-12-19 13:55
属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8 李建成律师  2011-12-19 22:16
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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