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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停热几年了,现在却要收什么热能损失费,是不是霸王收费
办理停热几年了,现在却要收什么热能损失费,是不是霸王收费 我是天津宝坻顺驰小区住户,由于暂不能入住的原因,几年前就办理了停热。顺驰小区供热属并联,供热站早将供热管道截断。现突然要收取热能损失费。
1、热能损失费这是个收费新名词,原供热合同中根本不可能涉及;
2、即便供热,从民生角度也对温度有所规定,即达不到标准要按百分比收费,低于多少度,不交费。现早已停热,能有多少度,偶尔小住几天,完全靠采用空调等供热设施。
3、以前曾听过笑话,闻着肉味也要交费,看来现在却成了现实了!
2011-12-18 10:15 航海11(天津-宝坻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2-18 13:14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已经办理停供手续,不应当收费。
2 孙新律师  2011-12-18 10:20
却为霸王条款。就肯咱小老百姓敢不敢跟他们较劲了!!!
3 孙新律师  2011-12-18 20:15
按照先前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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