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终止条款中的其中一项是这样写的:
乙方(房客)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东),其余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这项条款具有法律的效应吗?请指教!
乙方(房客)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东),其余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这项条款具有法律的效应吗?请指教!
2011-12-17 21:52 happya……(天津-河东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年12月17日 22时06分
约定有效。
2 孙新律师 2011-12-18 09:46
有 法律效力。
3 孙金刚律师 2011-12-18 19:16
应该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