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变更设计及合同价款内容不通知买受人,影响使用增加房款, 1、4月前看房签约时,已建有阳台,直到临近交房决算,才非正式透露合同上售楼面积不含阳台面积,要追加房款。2签约时提供的《四~二十二层平面图》阳台为方柱,8月到现场认定时,本房却是两根ø80cm的圆形大立柱,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如此重大变更事项直到今天交房前夕,根本不通告客户。交涉四个月再三推拖,只得求助法律申请退房。
2011-12-16 11:24 VwE4048(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16 11:41
为早日解决你的纠纷并保障你的权益,建议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具体可来电免费咨询 !(律师会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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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1-12-16 12:08
可委托我所办理退房事宜
3 陈于华律师 2011-12-16 17:31
你好,从你所提供的情况来看:1、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楼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面积、阳台面积及楼梯分摊的面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根本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具体情况你可和我联系,希望能够给你提供有益的帮助!
4 110网律师 2011-12-17 10:13
可以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