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企业改制法律咨询
劳动法
劳动法 原单位属于矿务局下属煤矿  2015年底 矿关闭 单位还保留  把我安排到其他 矿说是以派遣形式上班   档案还在原单位   上了几天班  感觉适应不了   口头请假 新单位说档案没掉过来  不算他们单位的人  不管 回原单位 原单位领导说 你去他们呢上班了 就是他们的人  就这样几个月没上班   现在和矿务局领导联系同意 协调解除劳动关系  给予劳工法补偿  可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可我这几个月没上班  不知道这几个月算不算在这12个月内. 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 要求按2015年平均工资结算
2016-06-16 21:41 ttttt1……(河南-焦作)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