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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时发生意外
旅游时发生意外 我母亲在昆明旅游时,回来的路上(丽江到大理途中)在旅游大巴上因司机急刹车摔伤。导致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现在在昆明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治。因我母亲59岁了,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医生在治疗时说因骨折引起血糖和血压增高。要用降血糖和降血压的药物。旅游公司现在拒绝付医药费,我们因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请大家给想想办法。
2011-12-15 08:30 XLy7940()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15 08:30
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责任。
2 张鑫律师  2011-12-15 08:35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旅游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损害,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
2.旅游者可选择依据合同关系或侵权行为起诉,当选择合同关系时,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旅游者受到人身损害后,可主张旅游经营者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主张退回旅游费等;如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
3 谷友军律师  2011-12-15 09:32
您好,要求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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