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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到期,房东不肯退还押金
房屋租赁,到期,房东不肯退还押金 公司租的住房,这个月底到期。房东的理由是我们没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我们不租了,所以押金不能退给我们。 
租房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押金所属的款项是水电煤气等费用。而且关于提前通知的的约定是:在租赁期间内,如若一方需要中止,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我认为这个中止和合同的自然终止是两码概念) 
我觉得我们完全有理由全额要回押金,我想问的就是: 
1、现在时间比较紧迫,万一到了31号,我们因为他们不肯退押金而拒绝归还钥匙的话,我们公司会不会变成理亏的一方; 
2、如果需要上诉,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08-10-28 10:29 lillya(江苏-南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0-28 10:46
你的分析是对的,按约定解除合同提前通知,和到期终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1、建议到期直接起诉,扣钥匙的话,对方可能会主张逾期退房的损失;
2、提供租赁合同,交齐各项费用等证据,证明对方拖欠押金违约即可。
2 孙新律师  2008-10-28 10:59
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房东节庆费用后应退还押金。
3 110网律师  2008-10-28 11:27
从条款意思理解,对方就是想表达如果一方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但因为不会法言法语,用词不当,用了中止这个词,从字面看,对你方有利,但实践审案中,可能法官也会考虑其他因素。建议先和解,如果不行,做好应诉准备。估计法官也是调解居多。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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