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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副总
公司副总 公司老总被定为非法吸纳公众资金罪,已经批捕,涉案金额大概上亿,而我在公司被聘为副总经理,并提供个人账号(公司出了书面使用账号说明,说明此账号为公司使用),账号转账金额达8000多万,我只负责公司实体经营,没有参与吸纳资金及返回利息等业务,只拿每月固定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负什么责任?谢谢!
2016-06-15 10:30 天天向上20……(北京-东城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16-06-15 11:04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轻罪辩护,缓刑,从轻减轻量刑,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2 孙新律师  2016-06-15 10:41
您好,需要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3 李同红律师  2016-06-15 10:46
你没有过错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4 徐卫东律师  2016-06-15 10:47
一般需要看过错情况
5 孙新律师  2016-06-15 11:19
需要看案情?
6 何峤巍律师  2016-06-15 12:03
单位犯罪有主要责任人及实际经营人承担责任详情方便留下电话沟通
7 孙新律师  2016-06-15 13:22
需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来电咨询
8 宋超律师  2016-06-15 14:11
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
9 李建成律师  2016-06-15 22:00
如果你不知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属于共犯
10 恪法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2016-06-24 13:34
需要按照共同犯罪处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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