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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关于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我于2012年入职某公司下属分工司,工资由分公司发放,保险由分公司负责,后2014年回到总公司上班,工资由总公司发放,保险也由总公司负责,休年假还有工龄工资都是按分公司入职的时间开始算的,现在与总公司发生纠纷,要求支付我2012年到今的加班费,合理合法吗,因为我以前是在分公司的
2016-06-14 14:30 139113……(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6-14 14:34
如果属于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你的加班费
2 宋超律师  2016-06-14 14:34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6-14 14:35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加班费
4 杨洪波律师  2016-06-14 14:44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你可以与总公司现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
5 110网律师  2016-06-14 14:54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徐卫东律师  2016-06-14 15:0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6-14 15:05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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