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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朋友介绍在商场一家服装店上班,因为不适应就离职了,期间是4月7号到5月18号
我因朋友介绍在商场一家服装店上班,因为不适应就离职了,期间是4月7号到5月18号 我因朋友介绍在商场一家服装店上班,因为不适应就离职了,期间是4月7号到5月18号,当时离职是18号店长在微信里面告知说可以离职,(离职前由于有事回老家,和员工换了班,实际上是13号就没有去店里了)就没有去店里了,由于没有交接货品,24号又一个员工离职了,就盘点货,盘下来少几十件货品,要求我也参与平摊赔钱,还发微信说交给警方处理,然后其余两个员工都签字了,我没有签,我想问,我已经离职几天了,要求我赔钱合理吗?
2016-06-14 11:53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06-14 11:54
您好,可以拒绝赔偿
2 李小利律师  2016-06-14 11:54
你好,若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否则不需要。
3 110网律师  2016-06-14 11:54
你好,你在有过错的情况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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