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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月合同到期未继续签劳动合同,9月生孩子,11月又签的劳动合同直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若哺乳期结
15年1月合同到期未继续签劳动合同,9月生孩子,11月又签的劳动合同直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若哺乳期结 15年1月劳动合同就到期了,因为我当时怀孕了,单位没有跟我续签劳动合同.直到11月才跟我续签了劳动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续签的延续的单子上有明确些哺乳期结束的日期,我是9月份才生的,只有孩子出生才能知道哺乳期具体到哪一天,11月前的这个合同的延续单子是否有效?在这9个月没有劳动合同的期间我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以前的合同是3年期,是否可以默认为我的合同已经自动延续3年?后来续签的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的无效呢?如果哺乳期结束后单位不与我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2016-06-14 11:50 111098……(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6-14 11:54
如果到期没有续签并且在哺乳期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申维丰律师  2016-06-14 12:00
您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6-14 12:08
未签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4 宋超律师  2016-06-14 12:10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6-06-14 12:38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6-06-14 14:07
孕期、产期、哺乳期合同到期续延,我认为在合同顺延期间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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