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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遗失,伪造了一份,但没有其他任何犯罪行为,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营业执照副本遗失,伪造了一份,但没有其他任何犯罪行为,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我把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遗失了,怕被领导知道,没有汇报也没有挂失补办,而是做了个假的,由于知道是假证,所以一直没有使用,也忘了及时销毁。前段时间工作移交时没在意,接手的人不清楚直接拿去办理工商手续了,被工商局当场查扣。
在制作假证到被查扣这段期间我从来没有使用为证进行任何违法行为(因为自己知道是假的,心虚),现在担心如果遗失的那份被不法分子用于不发行为,我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我伪造副本(但在被工商查扣后如实承认了所有事情经过)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2011-12-11 16:10 junald……(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12-11 20:42
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的补充: 2011-12-11 20:42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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