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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已去世好几年,我家里有母亲,哥哥和妹妹,我就是妹妹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已去世好几年,我家里有母亲,哥哥和妹妹,我就是妹妹 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已去世好几年,我家里有母亲,哥哥和妹妹,我就是妹妹,我想请问:父亲去世后房产是不是应当归到我母亲名下?
2016-06-13 07:19 ask201……(北京-顺义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6-13 07:25
您好!没有遗嘱,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可来电咨询。
2 申维丰律师  2016-06-13 07:30
您好,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可来电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6-06-13 08:00
你父亲留有遗嘱指定你母亲继承的,是的。
否则,得父母子女放弃,才能全由配偶继承。
4 赵江涛律师  2016-06-13 08:07
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房产
5 李同红律师  2016-06-13 08:07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其中一半归母亲,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由母亲以及你们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6 常路律师  2016-06-13 08:12
您好,可以公证,起诉继承
7 徐卫东律师  2016-06-13 08:57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8 孙新律师  2016-06-13 10:33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房产
9 王艳玲律师  2016-06-13 10:36
如果你们子女放弃继承权就是归你母亲所有,如果不放弃,属于你父亲的一半的房屋就属于你母亲和你们子女按份共有。
10 宋超律师  2016-06-13 11:0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1 李建成律师  2016-06-13 18:58
不是的,你母亲不能处置你父亲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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