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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精神病拿刀伤人
未成年精神病拿刀伤人 我儿子未满16岁,近日在街上与4个20岁左右男孩发生口角,遂去旁边饭店拿刀将其中一人左 上臂砍伤,然后离开,这时4人中另1人拿棍追上我儿子打,两人撕打中我儿子将其肩部砍伤,他夺过刀将我儿子腿部砍一小口。他两人也是皮肉伤,未伤及骨头。请问我们对这两人应付怎样的责任?
2011-12-09 21:22 Ces7749(安徽-黄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09 21:23
赔偿。
2 谷友军律师  2011-12-09 21:24
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一是鉴定你儿子当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一是鉴定具体伤情。
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鉴定属于发病期致人损害,不需要承担责任。
未满十八周岁,可从轻处罚。
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 110网律师  2011-12-09 22:41
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未满16岁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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